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政策 | 一周申报政策集锦!

2022-10-24 来源: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 作者: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

 

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 在姑苏区、保护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税务关系隶属于姑苏区,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 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且原则上在申报时该申报项目须已完成建设,获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熟产品或项目优先。

3. 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申报 | 2022年度姑苏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取得相应建设许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申报 | 2022年江苏省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
申报条件:

1.企业的技术改造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技改投资实施地在昆山市境内。

2.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企业2021年度已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抵扣部分)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乘上重点扶持产业(企业)系数达到1500万元或依据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指导目录企业2021年度投入(不含税)达到500万元。

4.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申报 | 2022年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一般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申报 | 开展2023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要齐全准确,各板块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请各板块审核完成后填报《2021年度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经盖章确认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企业服务中心(行政中心8号楼305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申报 | 2021年度相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一)国内发明授权奖励

1.资助内容及标准:2022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吴江区范围注册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每件一定数额的奖励。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含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2.申报程序及要求
采取网络申报的办法开展。申报人请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申报平台”(http://180.97.151.88:85/Account/Login)进行注册和申报。2022年度1-8月份符合条件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清单已导入网络申报系统,由各权利人单位确认递交申报。
申报要求:各申报主体登陆“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和申报。网络注册须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单位名称须与专利申请人名称一致。注册信息须经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络申报,根据申报内容完善申单,上传附件并准确核酸补贴额度后提交。网络申报于10月31日前完成。
(二)国际商标奖励
1.资助内容及标准: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首次注册的国际商标,给予每件5000元奖励,每延伸保护1个国家或地区给予2000元奖励,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范围要求: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指定国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保护起始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前。不得重复申报。
2.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纸质件材料:    
(1)《国际商标奖励申报表》《国际商标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1、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文本,在指定国取得保护的商标注册证书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官方证明文件,非中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4) 纸质材料简单装订,直接交至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550号A411室(可选择直接邮寄)。联系人:杨建卫,电话:0512-63952107。
(5)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三)国际专利授权奖励
1.资助内容及标准:企业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授权的专利分别给予每件最高2万元奖励(同族专利授权奖励不超过10万元)。范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际专利。
2.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请国际专利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际专利授权奖励申报表》《国际专利授权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4);
(2)单位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相关国别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以及中文翻译件等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4) 纸质材料简单装订,直接交至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550号A415室(可选择直接邮寄)。

联系人:陈健,电话:0512-63482602。

(5)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申报 | 吴江区2022年度发明专利授权、国际商标和国际专利授权奖励
申报条件:

(一)创新联合体建设 

围绕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求,本年度重点支持在声学、氢燃料电池、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服装电商(纺织新材料)、先进功能材料等领域建设契合产业细分领域创新发展需求的联盟型或独立法人型创新联合体。联盟型创新联合体主要从事解决产业或行业共性技术问题,各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独立法人型创新联合体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

申报条件:

独立法人型:

1.在我市注册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有较强的研发团队。具有结构合理稳定的人才团队,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全职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

3.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4.以技术研发为主,兼具创业投资和衍生孵化等功能,不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销售。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包括研究与试验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现代化管理体制,开放型引人用人机制,实施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市场化薪酬机制。

(二)双创孵化载体

为满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初创企业成长需求,支持建设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达6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同时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公共服务场所;

3.孵化载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能实现创业培训、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功能;

4.孵化载体在孵企业、创业团队(个人)不少于10家(个)或在孵企业、创业团队不低于载体可容纳实体总数的50%。

(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具有服务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特征,为中小企业提供检索信息、创业辅导、专项培训、科技金融、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和科技咨询等各类服务的平台。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在常熟市内注册且运营1年以上;

2.具有一定规模的仪器设备、服务资源、服务场所,能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

3.拥有一支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的团队,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比例占60%以上;

4.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四)企业创新中心建设 

引导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与应用类创新机构,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为目标,通过开展国际国内产学研合作,进行应用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创新产品,推动企业乃至行业技术进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原则上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有研发设备,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4.有研发团队,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2%或R&D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6.有研发成果,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近3年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

(五)企业人才中心建设

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院士、长江学者等权威科学家以及高校院所创新团队、博士后、研究生等研发人员向企业集聚并开展技术合作,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培养集聚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创新机构。

申报条件:

1.依托企业上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申报单位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博士后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企业与高校、院士团队有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4.具有保证人才进入中心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5.优先支持建有本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申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申报 | 2022年度常熟市级产创融合平台载体认定
申报条件:

1、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单位获评“2021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2、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单位获评“2021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3、2021年度获得的工业设计类荣誉;

申报单位获评2021年度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业设计类相关荣誉且未申报过任何相关资金奖励的项目,原则上只认省级以上政府机关部门给的荣誉

4、2021年度获得其他先进制造业省级以上荣誉;

申报单位获评(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荣誉)且未申报过任何相关资金奖励的项目,原则上只认省级以上政府机关部门给的荣誉。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申报 |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