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政策 | 一周申报政策集锦!

2022-09-16 来源: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 作者: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

 

申报条件:

(一)案例申报主体包括从事移动物联网产品研发、部署应用、技术创新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单位等,可由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申报。申报企业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案例应充分体现移动物联网应用场景及技术特点,在实施周期内能够达到应用目标计划(见附件1),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在行业内具有较强

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申报条件:

(一)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申请本维权援助补助。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2、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3、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以及稳定的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4、近三年来无被司法、行政部门终局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记录;

5、申请人为知识产权被许可使用人的,需提交授权许可证明,且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为实际维权主体。

(二)本项目所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包括以下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类型:

1、在海外遭遇外国法人或自然人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民事诉讼、仲裁或相关法律行为中被认定不侵权、和解或对方撤诉的;

2、在海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第三方提出商标异议、撤销、无效或专利无效等程序,并获得成功的;或在海外为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而对第三方提起商标异议、撤销、无效以及专利无效等相关法律程序并获得成功的;

3、在海外向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提起的诉讼、仲裁或相关法律行为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

4、属于《援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予以援助的情形。

(三)权利人所涉及海外维权属于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且结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其中2021年结案的须未申报过本项目。

(四)援助资金主要对企业或相关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所支付的法律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法律费用包括咨询费、取证费、律师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等,以外币支付的,以申报当日的汇率进行换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实际支付法律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每案不超过100万元。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申报条件:

1.我部公告的第1-5批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园区”,附件1),可申请创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前期已列入示范园区的无需申报。

2.申请创建示范园区的试点园区应当满足《管理办法》关于示范园区的有关规定,在培育优秀设计人才、助力产业提质升级、服务时尚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突出特色和显著成效。

3.符合条件的试点园区自愿向本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创建示范园区,如实填报《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平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推荐1家试点园区参与示范园区创建。

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申报条件:

各设区市工信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和《实施意见》提出的“信息化、平台化、规范化、生态化、绿色化、智慧化、特色化”等“七化”发展要求,经实地考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