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四)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已获得国家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一)请各设区市、省管县(市)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区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依据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申报条件,填写《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省管县(市)主管部门(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各设区市、省管县(市)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23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省工信厅。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评估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评估,对通过评估的公示后予以正式发布。
1.在江苏省内注册,且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DCMM2级及以上等级的贯标企业、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
2.企业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3.参考《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见附件l), 形成 本企业CDO制度建设方案。
4.能够在公司决策层设置CDO岗位,人选由公司副职及以上领导担任。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按照本通知附件《2021年度太仓市促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开展申报。
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推荐程序,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本地区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开展申报工作,遴选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鼓励各地建立完善本地区绿色制造标杆培育机制,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或园区给予优先推荐。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1.技术交易双方通过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揭榜挂帅”专题页发布供需信息,参加江苏省“专利(成果)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品牌活动。
2.技术交易双方签订责权利明确的技术合同,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获得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关联交易除外。
3.技术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开始时间大于2021年1月1日(含),合同结束时间大于2022年12月31日(含),技术合同执行期不少于1年。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累计达2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当年度技术吸纳方有实际支付金额。
5.技术吸纳方须为江苏境内注册的企业。
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附件5),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6)严格把握。其中,评价指标第三项“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设定为:
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2.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提升产业链3分、优势产业链2分、重点产业链1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应用案例能有效支撑开展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并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2022年10月21日